【父母免稅額】有俾家用就有得扣? 即睇陷阱位,填錯可被判罰款!

眾所周知,納稅人若供養父母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可就每名受養人士申索免税額。不過「供養父母免稅額」需符合一定條件,包括(1)通常在香港居住﹔(2)受養人年滿55歲,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﹔(3)受養人至少連續6個月與你同住而無須付出十足費用/ 你或你的配偶每年付出不少於$12,000金錢供養該合資格受養人。
上述條件簡單,不過「魔鬼藏在細節裡」,某些看似無傷大雅的事情,都有機會影響申請資格,更會惹來稅局質疑。報稅前先了解清楚,免生無謂枝節,小失誤隨時被判罰款甚至檢控!
- 因素1.父母移民或長居外地/內地
稅局會就客觀因素,評定受養人是否屬於「通常在香港居住」,例如在港逗留日數、訪港頻密程度以及是否在香港有固定居所等。
受近年移民潮影響,家庭成員分散不同國度非新鮮事,部份長者因怕難以適應而沒有隨行。而相反情況亦大有人在,家庭支柱父母留港工作打拼,由退休祖父母長居外地照顧在學子女,每年偶爾短暫回港共聚天倫。
其次,現時北上交通方便、活動多,很多本地老人家因為內地平價醫療服務或福利,會申請內地「住戶証」,長時間在內地生活。
就上述常見例子而言,受養人很大程度不符合「通常在香港居住」的條件,即使納稅人有支付規定之金額作其生活費,亦不符合資格申請供養父母免税額。
- 因素2.「同住」定義
在香港與父母住在樓上樓下的情況很常見,方便長輩日間照顧小孩、打點家務,晚上回家休息。不過這並不屬於同住,所謂「同住」必須住在同一屋簷下。因此即使父母住所的一切開支由納稅人支付,亦未能符合供養父母免税額當中「同住」部份的規定。
另類情況,例如與父母分別住在同一棟大廈的不同層,又是否屬於同住呢? 雖然是同一棟,但因不同層樓,不同單位,這並不符合「同住」的條件。切記要小心。
- 扣稅關鍵 : 環境佐證
事實上,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一樣,如有懷疑應在提交報稅表前諮詢專業會計師。單單就受養人是否「通常在香港居住」就存在很多灰色地帶,稅局會依據環境佐證釐定情況屬長住抑或探親。税局會向其他政府部門,包括入境處、社會福利署、房屋署等索取有關資料,以核實納税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正確。
雖然報稅時無須附上證明文件,但税務局可查核你的個案。因此有關文件須保留6年(由有關課税年度完結起計),以便税務局抽查時提交查驗。由專業會計師協助,準確地提交合適的資料,盡早釋除稅局疑慮。
各行各業都有它”專屬”的經營技巧,找「博思會計」擁有超過20年年資的會計公司傾下,令你少走好多冤枉路,生意越做越大。
「博思會計」,一個能讓你致富的會計夥伴。
有提問關於父母免稅額? 按此聯絡我們。
歡迎聯絡我們查詢 博思稅務 2761 0139
WhatsApp & Wechat: (852) 5236 2580
Website: http://www.maxi-solution.com/
WordPress: https://maxisolution.wordpress.com
#父母免稅額 #供養父母 #納稅知識 #報稅陷阱 #稅務合規 #稅務專業 #填報注意事項 #免稅額細節 #同住條件 #移民影響 #環境佐證 #避免罰款 #稅務諮詢 #會計師 #報稅 #稅務 #會計 #博思 #有限公司 #冇限公司
